2008衡阳房交会期间 市民购房可享受六大优惠

11月20日讯 2008衡阳房地产交易展示会盛大启幕,不仅各大房地产精心推出的楼盘令市民看花双眼,房交会期间推出的优惠大餐更是让市民怦然心动。
优惠一:个人首次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从2%下调至1%。
优惠二:凡从房地产一级市场购买144平方米以上非普通住房(别墅除外),并在2009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房产证的,按房屋成交价格的2%收取税款,按4%金额开票,票额差额部分由市财政局进行缴税补贴。
优惠三:凡在我市购买65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或价格30万元以上商铺的,均可解决本人及其配偶和子女的户口问题,解决户口的人员享受市民同等待遇。
优惠四:拆迁户购买商品住宅时,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购房款部分,免征交易契税。
优惠五:对已购商品房逾期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购房户免征契税滞纳金。
优惠六:对已购商品房逾期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购房户免收登记费滞纳金。
(记 者 谭晓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