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20天审结涉恶团伙大案
7月5日讯 日前,衡东县人民法院仅用20天就审结了一起11名被告人的涉恶团伙大案,11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实刑,刑事附带民事部分全部调解结案,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共11万余元。
被告人周平平等11人,自2005年2月份以来,无视法律,光天化日之下,经常纠集在一起结伙行凶,11人共犯下故意伤害、抢劫、故意毁坏财物、敲诈勒索四桩罪,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侵犯了公民的人身和财产权益。
由于该案涉案被告人和被害人人数众多,案情纷繁复杂,且大部分都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审理任务相当艰巨。该院主管刑事的副院长陈鸿煦及时召集刑事庭法官进行案件讨论和审理分工,查阅了主要证据复印件,分析预测庭审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撰写了长达2万多字的阅卷笔录。由于准备工作充分,整个庭审活动紧张有序,在一天时间内就顺利审结。庭审后又加班加点对案件进行合议,仅用4个工作日就将长达24页的刑事判决书制作、印发完毕。
最终,该案11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实刑,其中被告人周平平四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在对罪行严重的罪犯坚决从重惩处的同时,也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及酌情从轻处罚情节的罪犯依法从轻、减轻判处,较好地运用了宽严相济的政策。涉案罪犯均表示服判息诉。
(晚报记者 姚永军 通 讯 员 王 芳 实 习 生 王志洪 宾 鼎)




















